2019
-
08
-
16
8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对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其中乱收费、降费、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监管机制等值得航贸业关注,重点措施有以下几项:方案中提出,首先,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督促各地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2020年底前将全国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清理铁路、水路的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2019年底前公布收费和处罚事项清单。(由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其次,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方案提出,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2019年底前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加快推行进出口“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由海关总署牵头,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民航局、铁路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另外,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通关监管措施,2019年底前出台对跨境电子商务等企业的认证标准。(海关总署负责)为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去年以来,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牵头,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参与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口岸降费工作。此次方案的出炉,“港口降费”又成为最受瞩目的措施之一。此前,港口行业已进行过多轮降费。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对港口进行反垄断调查,多家港口码头主动降费。2018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不合规收费,10月底前由各地向社会公布当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推动降低合规费用,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去年降低100美元以上,沿海大港要有更大幅度降低。2019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港口收费”。2019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进出沿海港口的8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化学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