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1日(运费起算日起)VGM重量绝对误差超5%或1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罚款USD300/自然箱。
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准确申报VGM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海发[2016]9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执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I/2条2015年修正案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装船集装箱必须有VGM重量(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此规定对于保证船舶运输的安全至关重要。
马士基一直致力于确保海上运输安全,为了保证国际公约的严肃性,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货物实际重量信息准确性的管控。自2019年8月1日(运费起算日)起,大中华地区出口至全球的货物如发生VGM重量错报、瞒报,将被收取箱重错报费,同时我司将就VGM错报、瞒报导致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具体收费原则及标准如下:
费用名称:箱重错报费
收费对象:向箱重申报人收取,按自然箱收费
费用触发条件:
(1)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定载重量;
(2)虽然申报的VGM重量不超过允许的最大总重量,但实际总重量
与VGM重量的绝对误差超过5%或1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
收费标准:USD300/自然箱
征收箱重错报费的情形适用于客人由于工作疏忽和/或者故意隐瞒造成错报、瞒报的结果且无减免。由此,马士基再次温馨提醒您,在VGM截止时间前尽早提交经过验证的载货集装箱重量(VGM),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于马士基的支持。如您对上述要求有任何疑问或希望了解更多信息,敬请联系您当地的马士基客服或销售代表。获取我们本地办公室的联系方式请登陆www.maersk.com.com。
顺颂商祺!
马士基大中华区